102 學年度第2 學期應屆畢業生申請英文學位證明書相關事宜。
一、依據93.2.17 教務會議決議辦理,「應屆畢業生於規定期限前繳交所需資料(照片、護照影本)者,得免費申請一份英文學位證明書。」
二、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03年5月12日(星期一)止(※逾期恕不受理)
三、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:
1.請至校務資訊系統(個人基本資料)輸入與護照相同之英文姓名。
2.繳交兩吋之正面半身照片一張及護照影本予各班班代。
3.照片背面及護照影本正面空白處請註明學號、姓名並以迴紋針固定。
4.無護照者恕無法受理。
5.英文學位證明書將隨中文畢業證書發放。
四、請各班班代於5月12日(星期一)前,將名冊及相關附件送至教務處註冊二組。
五、延修生(五、六年級)請備齊所需文件親自至註冊二組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