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進入學系網站

實踐大學服飾設計與經營學系學生女裝檢定抵算科目成績實施要點

一、實踐大學文化與創意學院服飾設計與經營學系(以下簡稱本學系)為鼓勵學生參加女裝檢定、提升專業能力,並使具有女裝優異基礎之學生,活絡修習課程,特訂定本學系學生女裝檢定抵算科目成績實施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本要點所採計之女裝檢定,係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舉辦之「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」。
三、本要點適用於本學系學生(含新生、轉學生、轉系生)、輔系生以及雙主修學生,且須為高中(職)生服裝相關科系畢業(備註:若已考取女裝甲級證照則不在此限)。
四、檢定證書之採計標準及抵算科目成績,由本學系提送「女裝檢定抵算科目成績對照表」,經系務會議通過,提送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備查。
五、抵算成績方式:依女裝檢定抵算科目成績對照表辦理。
六、申請及審查
(一) 每學期於開學前(大一於開學一週內)提出申請抵算之科目,逾期不予受理。學生至本學系網頁下載填寫申請表件,檢具檢定合格證書影本以及高職畢業證書(正本查核),連同申請書,向本學系提出申請。
(二) 為活絡學生修習課程、擴展學習領域、培養第二專長,申請抵算科目之大一學生,需另修習其他相關課程,且學分數應等同抵算科目之學分數;如該學期已達修習學分上限(25學分)者,則不受此限。
(三) 進修部學生抵算完成後,免收抵算課程之學分費。
(四) 申請案件經本學系審查,送註冊二組複核。
(五) 複核後,由本學系將申請書影本一式二份送註冊二組及學生本人存查。
(六) 抵算成績申請案,以開學第一週審查完成為原則,本修訂案由105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施行。
(七) 學生對審查結果如有異議,得於接到審查通知一週內向註冊二組提出申覆。
七、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,報請校長核定後 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